單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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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一稅,又稱為扁平稅,是指恆定稅率的稅收體系,是同一性質稅基(包括收入、財產或其他課稅客體),無論金額多寡,均以同一、固定稅率進行徵稅的一種稅賦制度。[1]與此相對的是累進稅及累退稅,單一稅制度中,納稅人較易於估計需要繳納的金額,提供了一種簡單的稅法,有報告指出它能減少逃漏稅並降低徵稅行政成本。[2]
單一稅不只有固定的比例稅(固定稅率),也不屬於「不用繳稅」或「繳很少的稅」,因為它仍會規定一定的免稅額,或是符合特定條件的的扣除額、必要費用成本列報、稅額抵減、退稅額,但除此之外,均須按照恆定的稅率納稅,而仍有累進的實質稅率,且除所得稅外,尚有許多稅目,也因此即使實施單一低稅率的國家或地區,其國民賦稅負擔也有很高的時候,例如俄羅斯實施13%的單一稅率,但稅收佔國內生產總值卻高達2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