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都水使者、太舟卿列表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晉武帝廢水衡都尉,改立都水臺,置都水使者,主管舟航及運部。南朝前期沿襲晉制,宋孝武帝元嘉三十年(453年)裁撤都水臺,改置水衡令。孝建元年(454年)復立都水臺,置都水使者[1]。都水使者為第四品,置參軍事、河堤、謁者等僚佐[2]。 梁武帝天監七年(508年)置十二卿,改都水使者為太舟卿,位居十二卿之末,屬於冬卿,位視中書郎,官班九。太舟卿主管舟航堤渠,置丞、五官、功曹、主簿等僚佐。南朝陳基本沿襲梁制,太舟卿為第三品,秩中二千石。[3] 下表列出南朝可考的都水使者、太舟卿。
晉武帝廢水衡都尉,改立都水臺,置都水使者,主管舟航及運部。南朝前期沿襲晉制,宋孝武帝元嘉三十年(453年)裁撤都水臺,改置水衡令。孝建元年(454年)復立都水臺,置都水使者[1]。都水使者為第四品,置參軍事、河堤、謁者等僚佐[2]。 梁武帝天監七年(508年)置十二卿,改都水使者為太舟卿,位居十二卿之末,屬於冬卿,位視中書郎,官班九。太舟卿主管舟航堤渠,置丞、五官、功曹、主簿等僚佐。南朝陳基本沿襲梁制,太舟卿為第三品,秩中二千石。[3] 下表列出南朝可考的都水使者、太舟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