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平方定律(英語:Inverse-square law)是一個物理學定律,又稱平方反比定律逆平方律反平方律;如果任何一個物理定律中,某種物理量的分佈或強度,會按照距離源的平方反比而下降,那麼這個定律就可以稱為是一個反平方定律

S代表光源,而r代表測量點。光線的總數取決於光源的強度並且與增加的距離恆定。光線的密度越高(每單位面積的光線)意味着更強的光場。光線的密度與光源的距離的平方成反比,是因為球的表面積隨着半徑的平方而增加。因此,光場的強度與光源的距離的平方成反比

例子:

牛頓萬有引力定律

重力是具有質量的物體之間的吸引力。牛頓定律指出:

兩個點質量之間的重力與其質量的乘積成比例,與它們距離的平方成反比。重力總是吸引的,並在它們的連線上起作用。[來源請求]

如果每個物體中物質的分佈是球形對稱的,則對象可以視為點質量,而不用近似,如殼層定理所示。否則,如果我們想要計算巨大物體之間的吸引力,我們需要以向量方式添加所有點位吸引力,而淨吸引力可能不為精確的平方反比。但是,如果巨大物體之間的距離與其大小相比要大得多,那麼在計算重力時,將質量視為位於物體[質心]的點質量是合理的。

作為重力定律,1645年伊斯梅爾·布利亞爾杜斯(Ismaël Bullialdus)提出了這一萬有引力定律。但布利亞爾杜斯不接受開普勒的第二和第三定律,他也不欣賞克里斯蒂安·惠更斯的圓周運動理解(由中央力量拉到一邊的直線運動)。 事實上,布利亞爾杜斯認為太陽的力量在近地點吸引,在遠地點排斥。羅拔·虎克喬瓦尼·阿方索·博雷利在1666年都把重力作為一種有吸引力的力量[1](虎克於3月21日在倫敦皇家學會的"重力"講座;[2]博雷利的《行星理論》於1666年晚些時候出版)[3])。 虎克在1670年格雷舍姆的講座中說,重力適用於「所有天體」,並增加了重力隨着距離而減弱,在沒有這種力時,物體以直線移動的原則。到1679年,虎克認為重力具有反向平方性,並在給艾薩克·牛頓的一封信中傳達了這一點[4]:「我的假設是,吸引力總是與中心的距離的倒數成平方關係「 。[5]

虎克仍然對牛頓聲稱發明這一原理感到痛苦, 儘管牛頓的1686年《原理》承認了虎克,與雷恩和哈雷一起,分別發現了太陽系中的逆平方定律,[6]以及部分歸功於布利亞爾杜斯。[7]

庫侖定律

兩個帶電粒子之間的吸引力或排斥力,不僅與電荷的乘積成正比外,還與它們之間的距離的平方成反比,這被稱為庫侖定律。指數與2的偏差小於 1015分之1。[8]

參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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