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蹟
先民在歷史、文化、建築、藝術上的具體遺產或遺址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古蹟(或稱史蹟、歷史遺跡),是先民在歷史、文化、建築、藝術上的具體遺產或遺址[1]。包含古建築物、傳統聚落、古市街,考古遺址及其他歷史文化遺跡,涵蓋政治、軍事、宗教、祭祀、居住、生活、娛樂、勞動、社會、經濟、教育等多方面領域,彌補文字和歷史等紀錄不足之處。換句話說,古蹟能為過去某個時代作見證,具體呈現該時代的文化[1]。
一旦一個建築物或遺址被列為古蹟、或暫訂古蹟時,通常就受到主管機關保護,未經許可,包括所有者在內的任何人,都不可以任意變動、修改。如果是因為建築工程開挖而發現的古蹟或考古遺址,為了保護歷史文物,工程通常要立即暫停,否則需要負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