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長中華民國司法院首長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司法院院長,是中華民國司法院的首長,並任司法院大法官與憲法法庭審判長(相當於美國首席大法官),依據現行《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款規定,不受任期之保障(一般而言,大法官任期為八年,司法院院長的任期最長可達八年),[1]先得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投票同意後任命之。為確保法官超然於黨派及保持司法獨立,自1999年起的院長及副院長均為無黨籍。但實際上,大法官、院長及副院長的提名和任命仍有一定程度上的政治操作,現任院長為許宗力。 Quick Facts 中華民國司法院院長, 提名者 ... 中華民國司法院院長現任許宗力2016年11月1日就任提名者中華民國總統任命者總統提名,並經立法院同意首任王寵惠(行憲前)王寵惠(行憲後)設立1928年(行憲前)1948年(行憲後)副職司法院副院長Close
司法院院長,是中華民國司法院的首長,並任司法院大法官與憲法法庭審判長(相當於美國首席大法官),依據現行《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款規定,不受任期之保障(一般而言,大法官任期為八年,司法院院長的任期最長可達八年),[1]先得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投票同意後任命之。為確保法官超然於黨派及保持司法獨立,自1999年起的院長及副院長均為無黨籍。但實際上,大法官、院長及副院長的提名和任命仍有一定程度上的政治操作,現任院長為許宗力。 Quick Facts 中華民國司法院院長, 提名者 ... 中華民國司法院院長現任許宗力2016年11月1日就任提名者中華民國總統任命者總統提名,並經立法院同意首任王寵惠(行憲前)王寵惠(行憲後)設立1928年(行憲前)1948年(行憲後)副職司法院副院長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