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運動
争取实现如结束某场战争(或所有战争)这样的和平理想的社会运动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和平運動是一種尋求實現結束特定類型戰爭(或是所有類型戰爭),在特定場所或特定類型的情形中將人際暴力降至最低,並常與世界和平相關聯的社會運動。和平運動中使用過的手段多種多樣:包括口頭對和平主義的擁護、非暴力抵抗、外交行動、杯葛、和平營(英語:peace camp)、良知消費、支持反戰的政府候選人、立法從政府合同中去除軍工複合體的利潤、禁槍、創立開放式政府並利用政府透明度工具監管政府、提倡直接民主、支持吹哨人揭發犯有戰爭罪者或鼓吹戰爭者、示威等。反戰組織常通過與有類似目標的人文組織及環保組織進行直接的政治協作以擴大和平運動的影響力。也有一些和平主義活動家(英語:List of peace activists)經常性地使用暴力作為他們的交流方式,而他們也廣受質疑。
一些人認為和平運動家看似鬆散的連接實際上是因為他們有着共同的目的,這些目的最終匯聚成了一個目標——結合了一切反戰運動的全球和平運動。此觀點認為和平運動與反戰運動是密不可分的,並且這兩個運動與人文主義、環境保護主義、維根主義、反種族主義(英語:anti-racism)、女性主義、地方分權、款待、意識形態、神學和信仰緊密相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