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羅德·霍爾特
澳大利亚政治家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哈羅德·艾德華·霍爾特,CH(英語:Harold Edward Holt,1908年8月5日—1967年12月17日),第17任澳洲總理,澳洲自由黨政治家。1966年起任自由黨領袖和澳洲總理,1967年在維多利亞州波特西的切維厄特沙灘附近游泳時失蹤(英語:Disappearance of Harold Holt),一般認為是溺水而死,屍體至今未找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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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ck Facts 哈羅德·霍爾特 閣下The Rt Hon. Harold Holt CH, 第17任澳洲總理 ...
哈羅德·霍爾特 閣下 The Rt Hon. Harold Holt CH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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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任澳洲總理 | |
任期 1966年1月26日—1967年12月17日 | |
前任 | 羅拔·孟席斯 |
繼任 | 約翰·麥克尤恩 |
選區 | 希金斯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1908-08-05)1908年8月5日 澳洲新南威爾士州悉尼斯坦莫爾 |
逝世 | 1967年12月17日(1967歲—12—17)(59歲) 澳洲維多利亞州尼平岬 |
政黨 | 澳洲自由黨 |
宗教信仰 | 聖公會 |
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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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爾特在澳洲議會任職的時間長達32年,比前任總理羅拔·孟席斯(18年)要長得多,但他任澳洲總理卻只有22個月。霍爾特在擔任移民部長期間放寬了白澳政策,解除了一些對移民和定居的法律限制。他在任財政部長期間,協助孟席斯政府進行一些重大財政改革,包括創立澳洲央行以及將澳洲元改為十進位系統等。
霍爾特支持將澳洲捲入越南戰爭,著名語錄是「我們永遠和約翰遜總統站在一起」("All the way with LBJ")。在他任總理期間曾舉行1967年全民公決,以壓倒多數的結果通過憲法修正案,決定為澳洲的原住民立法,並將原住民人口納入人口統計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