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達黎加國旗啟用於1906年11月27日,1998年7月17日作最新修改,為一面由藍-白-紅-白-藍五條橫條組成的旗幟,比例為1:1:2:1:1。
Quick Facts 用途, 比例 ...
哥斯達黎加共和國國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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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民用旗(海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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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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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用日期 | 1906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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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政府旗(海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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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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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用日期 | 1998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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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斯達黎加國旗各色中,藍色代表天空、機會、理想主義和堅忍;紅色代表熱忱和哥國人民為脫離西班牙殖民統治所流的血;白色代表和平、智慧和快樂。
國旗左側有哥斯達黎加國徽者為政府旗,無國徽者為民用旗,自2000年以後,哥斯達黎加民用旗使用頻率已高於政府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