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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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關係(英語:causality 或 causation),又稱為因果性,簡稱因果,是一個事件(即「因」)和第二個事件(即「果」)之間的作用關係,其中後一事件被認為是前一事件的結果[1]。一般來說,一個事件是很多原因綜合產生的結果,而且原因都發生在較早時間點,而該事件又可以成為其他事件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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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因果還可以指一系列因素(因)和一個現象(果)之間的關係。對某個結果產生影響的任何事件都是該結果的一個因素。直接因素是直接影響結果的因素,也即無需任何介入因素(介入因素有時又稱中介因素)。從這個角度來講,因果之間的關係也可以稱為因果關聯(causal nexus)。
原因和結果通常和變化或事件有關,還包括客體、過程、性質、變量、事實、狀況;概括因果關係爭議很多。對因果關係的哲學研究歷史悠久,佛教和西方哲學家如亞里士多德在2000多年前就已經提出因果,該問題仍是現代哲學的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