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
清朝的軍事社會組織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八旗(滿語:ᠵᠠᡴᡡᠨ
ᡤᡡᠰᠠ,穆麟德轉寫:jakūn gūsa)是清朝特有的集軍事、生產和行政管理於一體的社會組織,旗下之人稱作「旗人」或「八旗子弟」。八旗的雛形來自於滿洲人前身明代女真人的射獵小隊「牛錄」。努爾哈赤改善了這一制度,於1615年正式創立八旗,分為鑲黃、正黃、正白、正紅、鑲白、鑲紅、正藍、鑲藍八個旗色,隨後數十年的征戰和發展過程中,又逐漸吸收了蒙古、漢人等族群而增設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形成了一個以滿洲為核心、蒙古、漢軍為主體的多族群聯合的社會集團。
Quick Facts 八旗, 存在時期 ...
八旗 | |
---|---|
存在時期 | 1615年-1938年[1][2][3][4] |
國家或地區 | 大清 中華民國[4] 滿洲國 |
種類 | 前鋒、護軍、步甲、馬甲、鳥槍、炮甲、水師等 |
駐軍/總部 | 京師、涼州、東北、西安、寧夏、綏遠、荊州、江寧、杭州、成都、福州、伊犁、烏里雅蘇台、青州、開封等地 |
參與戰役 | 薩爾滸之戰、寧遠之戰、寧錦之戰、丁卯·丙子之戰、己巳之變、一片石之戰、入關戰爭、三藩之亂、雅克薩之戰、平定準噶爾、大小和卓之亂、 大小金川之役、清緬戰爭、林爽文事件、清軍入越戰爭、廓爾喀侵藏戰爭、川楚教亂、鴉片戰爭、太平天國、庚子之變、辛亥革命等 |
標識 | |
軍旗 | |
Close
本頁面有滿文字母,作業系統及瀏覽器須支援特殊字母與符號才能正確顯示為滿文字母,否則可能變成未成連寫體的字母或其他符號。 |
八旗對清兵入關和此後維持政局的穩定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出征平叛,無役不與,因此被清朝統治者視為「國家根本所繫」。清廷在施政方面採取旗民分治的政策,在漢地的統治基本上沿用明制,而八旗卻在行政隸屬上則獨立於這一體系之外,保持在滿州形成自身特有的傳統體系,因此又被稱為「國中之國」。八旗子弟「生則入檔,壯則當兵」,故以披甲從軍為主要職業,此外還可選擇出仕,他們在教育、科考、任職、律法等政治、經濟領域均享有一定特權,八旗成員從而控制國家的各個層面。自清中後期,由於八旗人丁的滋生而兵額有限,閒散旗人增多,從而導致了八旗生計問題突顯。相對安逸的生活也造成了八旗兵丁逐漸疏於操練,給了湘軍等漢人地方武裝的崛起的機遇;另一方面,西方列強用新式武器打開了中國的大門,統治者嘗試對八旗進行改制以適應時局,但都收效甚微,無法阻止清朝和八旗走向衰敗。
民國初年,八旗衙門因《清室優待條件》獲得保留部分職能。1938年,隨着最後一支八旗組織新疆錫伯旗營被改編為縣治,八旗正式成為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