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奧林匹克委員會(英語: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簡稱NOC,中國大陸簡稱國家奧委會(在使用時經常稱國家和地區奧委會),中華民國簡稱為國家奧會,是按照《奧林匹克憲章》的規定建立、並得到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IOC)承認負責在一個國家或地區開展奧林匹克運動的組織。
國家奧林匹克委員會是奧林匹克運動的基本功能單位。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和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IFs)組織的各種奧林匹克活動,最終都要由NOC來承擔、執行和完成組織;當地的國家奧林匹克委員會同時統籌奧林匹克運動會的參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