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籍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提示:此條目頁的主題不是公民。國籍(英語:nationality)是指一個人屬於一個國家國民的法律資格,也是國家實行外交保護的依據。各國將國籍作為立法的重要內容,是從十八世紀末,十九世紀初開始。《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五條規定:「人人有權享有國籍。任何人的國籍不得任意剝奪,亦不得否認其改變國籍的權利。」[1]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19年11月27日)
提示:此條目頁的主題不是公民。國籍(英語:nationality)是指一個人屬於一個國家國民的法律資格,也是國家實行外交保護的依據。各國將國籍作為立法的重要內容,是從十八世紀末,十九世紀初開始。《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五條規定:「人人有權享有國籍。任何人的國籍不得任意剝奪,亦不得否認其改變國籍的權利。」[1]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