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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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院(法語:Cour internationale de justice,縮寫為CIJ;英語: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縮寫為ICJ),是聯合國六大主要機構之一和最主要的司法機關,是主權國家政府間的民事司法裁判機構。此法院根據《聯合國憲章》,於1945年6月成立,並於1946年4月開始運作,位於荷蘭海牙。
Quick Facts 國際法院, 設立 ...
國際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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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r internationale de justic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 |
法院徽標 | |
設立 | 1945年6月 |
所在地 | 荷蘭海牙 |
經緯度 | 52°05′11.76″N 4°17′43.80″E |
法官選任方式 | 由常設仲裁院的仲裁員組成的國內團體或各國政府專為國際法院選舉而委派的團體提名,聯合國大會和聯合國安理會選舉產生。 |
設立法源 | 《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院規約》 |
法官任期 | 9年 |
法官人數 | 15 |
網址 | http://www.icj-cij.org/ |
國際法院院長 | |
現任 | 納瓦夫·薩拉姆(阿拉伯語:نواف سلام) |
首長上任時間 | 2024年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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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院的主要功能是對各國所提交的案件做出有法律約束力的仲裁,並就正式認可的聯合國機關和專門機構提交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意見。國際法院是具有明確權限的民事法院,沒有附屬機構,對其他國際法庭沒有管轄權。國際法院沒有刑事管轄權,因此無法審判個人,這種刑事審判只能經由國內管轄、聯合國特設刑事法庭或國際刑事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