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棋段位制
現代圍棋所使用的棋力分級制度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圍棋段位制是現代圍棋所使用的棋力分級制度,可分為職業段位與業餘段位兩個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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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棋職業選手分為從低到高九個段位等級,九段最高,地位大致相當於象棋界的特級大師;初段最低,一般為棋手獲得職業選手身份之初被授予的段位。段位只升不降,棋手根據各自所屬棋士組織的規定獲得段位晉升資格。
現代各國的職業圍棋段位制度均源自日本江戶時代的段位制,而後者又可追溯至中國古代的官制九品中正制。
業餘段位制仿照職業段位制建立,而棋力標準則遠低於職業段位。
在中國,職業段位用中文小寫數字來表示(初段、二段、…… 九段),業餘段位用阿拉伯數字表示(1段、2段、…… 7段),以作區分。
除段位外,表示圍棋棋手的棋力等級的還有級位,與段位制配合使用:1段以下為1級,1級以下為2級,以此類推。各個職業圍棋組織的段位制大都沒有附帶正式的級位制,而業餘級位則常常被授予業餘愛好者。相鄰級位之間的棋力差也沒有統一的規定。某些圍棋培訓機構將剛剛學會圍棋規則的人的棋力估計為20級。
1879年成立的方圓社的段位稱為級位:一級最高,相當於九段,九級最低,相當於初段。
台灣應昌期基金會則將職業段位稱為品:一品最高,相當於九段,九品最低,相當於初段;而對於業餘強手設九個段位,段位以下設十八個級位。規定業餘七段等同於職業九品,九段等同職業五品,采接疊制。這樣算來,從最高的一品到最低的十八級,共有33個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