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投資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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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投資機構(Bulge Bracket)是指那些全球最大、盈利最高的跨國投資銀行,[1] 其客戶通常為大公司、機構及政府。它們提供銀行融資的諮詢和服務,以及銷售、做市商,和對包括股票、信貸、利率、有價物及其衍生品的金融服務研究。他們還大量參與新金融產品的發明,例如:20世紀80年代的抵押貸款證券(英語:mortgage-backed securities),20世紀90年代的信用違約交換,以及今天的排污交易和相關保險業務。大型投資機構是美國國庫券的主要交易商。大型投資機構的影響力也是全球的,尤其是在三個區域:美洲地區、歐洲、中東及非洲地區、亞太地區。
大型投資機構的名字由來與招股書封面各大投資機構的字體大小有關,有些較大型的投資銀行的字體會較大,故而有了大型投資機構一說。由於大型投資機構的入選資格沒有標準性,同時成員資格意味着聲望且各投行的金融權力大小又是實時變化的,故而其組成名單具有爭議性。比較常提到的名單有:路透社聯盟表(英語:Thomson Reuters League Tables)、[2] 彭博社20大投行(Bloomberg 20),[3] 或其他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