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提琴協奏曲 (德沃夏克)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B小調大提琴協奏曲,作品104(布氏號B. 191),是德沃夏克在1894–1895年期間為他的朋友,大提琴家哈努斯·維漢所作,這也是德沃夏克創作的最後一首獨奏協奏曲,這首曲子由英國大提琴家利奧·斯特恩(英語:Leo Stern)首演[1]。 本條目存在以下問題,請協助改善本條目或在討論頁針對議題發表看法。 此條目需要編修,以確保文法、用詞、語氣、格式、標點等使用恰當。 (2019年2月12日) 此條目翻譯品質不佳。 (2019年2月12日)
B小調大提琴協奏曲,作品104(布氏號B. 191),是德沃夏克在1894–1895年期間為他的朋友,大提琴家哈努斯·維漢所作,這也是德沃夏克創作的最後一首獨奏協奏曲,這首曲子由英國大提琴家利奧·斯特恩(英語:Leo Stern)首演[1]。 本條目存在以下問題,請協助改善本條目或在討論頁針對議題發表看法。 此條目需要編修,以確保文法、用詞、語氣、格式、標點等使用恰當。 (2019年2月12日) 此條目翻譯品質不佳。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