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部門管理機構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天津市人民政府部門管理機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領導和管理某一方面的行政事務,行使特定的國家行政權力,其行政首長均為天津市人民政府組成人員。2018年11月,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天津市機構改革方案》,天津市人民政府現下轄9個部門管理機構。[1]
天津市人民政府部門管理機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領導和管理某一方面的行政事務,行使特定的國家行政權力,其行政首長均為天津市人民政府組成人員。2018年11月,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天津市機構改革方案》,天津市人民政府現下轄9個部門管理機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