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勞工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契約勞工,又稱契約奴工、契約傭工,通常指年輕、非熟練工人在一段固定的時間內與僱主簽訂用工協議參與工作的勞動者。契約勞工的簽訂時間一般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僱主提供交通、食品、服裝、住宿和其他生活必需品[1]。契約勞工一般男女不限,大多在21歲以下。 亨利·梅爾於1737年在勞工契約畫上了X
契約勞工,又稱契約奴工、契約傭工,通常指年輕、非熟練工人在一段固定的時間內與僱主簽訂用工協議參與工作的勞動者。契約勞工的簽訂時間一般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僱主提供交通、食品、服裝、住宿和其他生活必需品[1]。契約勞工一般男女不限,大多在21歲以下。 亨利·梅爾於1737年在勞工契約畫上了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