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格斯堡和約》,全稱《奧格斯堡國家及宗教和約》(德語:Augsburger Reichs- und Religionsfrieden,又譯奧古斯堡和約),是由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與德意志新教諸侯在奧格斯堡帝國會議簽訂的和約,於1555年9月25日簽訂。該和約提出「教隨君定」(或譯「教隨國立」)原則,在德意志224個諸侯國裏,該諸侯國的君王信仰甚麼教派,臣民就必須追隨君王的信仰。此原則使內戰(施馬爾卡爾登戰爭)暫停。此和約亦是第一次根據法律正式允許新教路德宗和舊教(天主教)兩派共存於德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