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妓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家妓通作家伎,或稱女妓、伎女、女樂、舞女、內妓、妓妾、侍兒等,是中國傳統倡伎女樂的一類。通常是貴族、士大夫、官宦家庭中豢養,擅長歌唱、舞蹈、樂器演奏等技藝,為家主提供聲色和性服務的女性[1]:147。法律上,她們沒有配偶身份,不入家籍[1]:150,亦可歸為姬侍一類[2]:40。宋朝之前,法律身份多為隸屬家主的奴婢。宋朝時,轉化為與家主訂立契約的平民身份[3]:98。 《韓熙載夜宴圖》中,家伎王屋山跳六么舞的畫面。
家妓通作家伎,或稱女妓、伎女、女樂、舞女、內妓、妓妾、侍兒等,是中國傳統倡伎女樂的一類。通常是貴族、士大夫、官宦家庭中豢養,擅長歌唱、舞蹈、樂器演奏等技藝,為家主提供聲色和性服務的女性[1]:147。法律上,她們沒有配偶身份,不入家籍[1]:150,亦可歸為姬侍一類[2]:40。宋朝之前,法律身份多為隸屬家主的奴婢。宋朝時,轉化為與家主訂立契約的平民身份[3]:98。 《韓熙載夜宴圖》中,家伎王屋山跳六么舞的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