妃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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妃嬪是指君主經過冊封妾室,又有嬪妃、嬪御、妃子等別稱,廣義上可以包括所有君主妾室。除歐洲基督教國家外[a],大多數古代國家都實行一夫多妻制,君主擁有眾多妻子或妾室是極為常見的。在存在嫡庶之分的狀況下,他們的一位或數位正妻,根據丈夫的頭銜獲得皇后、王后、王妃的冊封。其餘的妻子或妾室獲得等級較低的冊封。正妻或妾室未獲冊封的例子亦是存在的。一種情況是君主的正妻在君主即位後,只冊封為妃嬪。在某些地區或時代,正室在君主登基後先冊封為妃嬪,過一段時間再冊封為皇后、王后或王妃更成為定制。亦有一些君主正室是因為失寵、犯罪、出身低微或其他原因,在君主即位後只被冊封為妃嬪,未獲封后。亦有妾室獲得封后,正室僅封妃嬪的情況,如後唐莊宗李存勗登基後僅把正室韓氏封為淑妃,卻把妾室劉玉娘立為皇后。還有君主另立她人為皇后、王后、王妃,正妻無任何冊封,如曹魏時的虞妃,在魏明帝登基後僅維持王妃身份。妃嬪通過冊封,她們擁有不同等級位號、待遇。東亞一夫一妻多妾制婚姻影響下,君主通常會擁有1位皇后、數量不等的妃嬪,妃嬪可從數人至萬人不等[1]。中國通俗文化中,描繪為「三宮六院七十二妃」、「後宮妃嬪三千」、「佳麗三千[2]」。除了正式冊封的妻妾外,後宮中有人數眾多的宮女,因為皇帝有權與她們發生性關係並有機會成為妃嬪,而會被視為君主的准妾室[1]。因此廣義上,君主妾室的人數可至萬人,甚至數萬[3]。與君主發生性關係的宮中女性,如未獲冊封為妃嬪,以中國明朝後宮為例,通常有2種待遇,1種將她視為君主妾室,獲得相應待遇,如胡氏,1種仍被視為普通宮人,如戴銀娘、王滿堂。伊斯蘭教法允許一夫多妻制,並允許男性穆斯林與女奴發生性關係。雖然一般伊斯蘭婚姻(英語:Islamic marital practices)中的四妻制中的4位妻子並不存在嫡庶之分,但古代伊斯蘭君主一般不實行四妻制,其配偶人數並沒有限制,除了可以同時有多於4名正妻外,還可有多名不同等級的妃嬪、無配偶身份的姬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