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魯·詹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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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魯·詹森(英語:Andrew Johnson,1808年12月29日—1875年7月31日)1865至1869年擔任第17屆美國總統,本是亞伯拉罕·林肯手下副總統,林肯遇刺後繼任。詹森是民主黨人,與林肯成為國家聯邦黨(英語:National Union Party (United States))競選搭檔,在南北戰爭結束之際就職。他主張儘快讓脫離聯邦的南方州份回歸,為此不惜放棄保護剛剛解放的黑奴,此舉與共和黨主導的國會嚴重衝突,在1868年眾議院決定彈劾總統之際達到高潮,最後參議院以一票之差裁定詹森罪名不成立。
安德魯·詹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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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修·布雷迪攝製肖像 | |
第17任美國總統 | |
任期 1865年4月15日繼任—1869年3月4日 | |
副總統 | 無[注 1] |
前任 | 亞伯拉罕·林肯 |
繼任 | 尤利西斯·格蘭特 |
第16任美國副總統 | |
任期 1865年3月4日—1865年4月15日 | |
總統 | 亞伯拉罕·林肯 |
前任 | 漢尼巴爾·哈姆林 |
繼任 | 斯凱勒·科爾法克斯 |
田納西州聯邦參議員 | |
任期 1875年3月4日—1875年7月31日 | |
前任 | 威廉·布朗洛 |
繼任 | 大衛·基 |
任期 1857年10月8日—1862年3月4日 | |
前任 | 占士·瓊斯 |
繼任 | 大衛·帕特森 |
田納西軍事總督 | |
任期 1862年3月12日—1865年3月4日 | |
指定 | 亞伯拉罕·林肯 |
前任 | 伊沙姆·哈里斯(州長) |
繼任 | 威廉·布朗洛(州長) |
第15任田納西州州長 | |
任期 1853年10月17日—1857年11月3日 | |
前任 | 威廉·坎貝爾 |
繼任 | 伊沙姆·哈里斯 |
美國眾議院議員 來自田納西州第一選區 | |
任期 1843年3月4日—1853年3月3日 | |
前任 | 湯馬士·狄更斯·阿諾德 |
繼任 | 布魯金斯·坎貝爾 |
田納西州格林維爾市長 | |
任期 1834—1835年 |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1808-12-29)1808年12月29日 美國北卡羅萊納州羅利 |
逝世 | 1875年7月31日(1875歲—07—31)(66歲) 美國田納西州卡特縣伊利沙伯敦 |
死因 | 中風 |
墓地 | 田納西州格林維爾安德魯·詹森國家公墓(英語:Andrew Johnson National Cemetery) |
政黨 | 民主黨(約1839至1875年) |
其他政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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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伊麗莎·麥卡德爾(1827年結婚) |
兒女 | 5 |
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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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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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 | |
軍事背景 | |
服役 | 美國陸軍 |
服役時間 | 1862至1865年 |
軍銜 | 準將(田納西軍事總督) |
參戰 | 南北戰爭 |
詹森出身貧寒而且沒上過學,他拜裁縫為師,在邊境城鎮做工。定居田納西州格林維爾後他當過議員和鎮長,1835年當選州眾議員,短暫擔任州參議員後在1843年入選聯邦眾議員並四度連任。他出任四年田納西州州長,又在1857年獲州議會推舉進入聯邦參議院。詹森在國會力促通過宅地法,該法在他1862年離任參議員後頒佈。田納西等南方蓄奴州扯旗造反組建美利堅聯盟國,但詹森堅定支持聯邦,得知故鄉州分家單過後其他參議員全部辭職,只有他例外。1862年,林肯在聯邦軍光復田納西州大部分領土之際任命詹森擔任軍事總督。林肯希望在1864年競選連任時倡導民族統一,挑選詹森為競選搭檔非常合理,兩人在1864年大選以顯著優勢勝出。
詹森根據自有意願實施總統重建,要求脫離聯邦的州舉辦制憲大會並選舉改革民事政府。南方各州大批昔日領導人再度上台,通過黑人法令剝奪自由民的公民自由,共和黨國會議員拒絕坐視,想方設法阻止南方州份議員進入國會並以進步立法對抗州政府。總統否決此類國會法案,國會又推翻否決,他任內共有15次否決被國會推翻,比其他總統都多。連賦予黑奴公民身份的第十四條修正案,詹森都反對。為突破共和黨反對浪潮,他1866年乘火車巡迴演講,宣傳他的行政政策[1]。立法與行政機構衝突日趨激烈,國會通過《任期法》限制總統撤職內閣官員的權力,但詹森不為所動,堅持開除戰爭部長埃德溫·斯坦頓,最後眾議院決定彈劾,參議院僅以一票之差裁定罪名不成立。1868年民主黨沒有提名詹森競選連任,他在第二年任期屆滿後離開白宮。
詹森卸任後回歸田納西州,1875年又當選聯邦參議員,是史上唯一出任參議員的前總統,但上任五個月便與世長辭。詹森極力反對聯邦政府保障黑人權利,如此立場導致史學家普遍認為他在歷任總統位居倒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