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道爾公國國旗是西歐小內陸國安道爾公國的唯一合法代表國家的旗幟。此面旗是於1866年即為民間所用的旗幟。國旗是由藍、黃、紅三條垂直排列。其中藍色與紅色也是安道爾的北鄰國法國旗幟上所擁有的顏色,黃色與紅色也是安道爾的南鄰國西班牙旗幟上所擁有的顏色,表明安道爾公國與其鄰國法國與西班牙擁有着密切的關係,公國國旗上顯示着兩國的顏色也是一種妥協。[1]
有人[誰?]則說當今的國旗源於拿破崙三世的皇旗。此面國旗的設計屬歐洲與前歐洲殖民地地區的旗幟中常見的。
Quick Facts 用途, 比例 ...
安道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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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民用旗(陸)、政府旗(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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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 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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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用日期 | 1934年8月27日,1996年7月10日立法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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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 為藍黃紅三條縱旗、中央為國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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