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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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武(1646年—1664年)是南明定武帝之年號,共18年。[1]
該年號出自查繼佐《罪惟錄·韓主紀》,[2]孟森考証起訖年份為1646年至1663年。[3]一般認為不可信。[4][5][6][7]
定武也曾是南明弘光朝擬定的年號之一。[8]
- 隆武二年——韓王改元為定武元年。[2]
- 中國
- 越南
- 日本
- 李崇智,《中國歷代年號考》,第210頁。
- 查繼佐. 罪惟錄韓主紀. 維基文庫.「韓王本鉝,係太祖第十九子憲王松之後,世封平涼。崇禎十六年,李賊自成陷陝,王被執,間脫。適獻賊陷楚,其部將郝永忠者,梟悍,軍中望永忠搖旗,輒奮,遂以郝搖旗著名,敵遇之震。及獻賊死,搖旗內款,獨奉韓王為主。自閩事壞,韓便稱尊,改元定武,嘗移書桂主,敘長幼不稱臣。北抗,保鄖西亂山之中,駐房山,自為號令。時來亨駐興山、歸州等處,劉二虎據巫山等處,王壹與其弟行二者據施州衛,聲勢遙相倚。及孫可望歸款安龍,馳秦王令旨,招永忠。永忠答柬,稱侍生某,有曰:「老侄年來舉動,何以至是?」以其傲,多不恭於桂,𬨨為鳴鼓之詞也。可望不敢還讓。初,李闖下一隻虎李過及闖戚高必正等舉眾南逸,先款韓王,王不能有,乃就桂林兵部尚書堵胤錫稽首受命。壬寅,定武十六年,北師總督李國英以關中勁旅當房山,而鼓其全力困來亨,房山得完。癸卯,定武十七年,來亨被圍,棄七連,保譚家寨。永忠與二虎合力,從來亨北禦,大戰四晝夜,北恊湖廣之師大挫。已而巫山不能守,先敗。房山旋敗,韓主不終。」
- 孟森,〈後明韓主〉,;《明清史論著集刊》,中華書局,1959年。
- 秦暉,《「後明韓主」烏有說》,《陝西師大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2年第1期。
- 姚定九,《關於孟森「後明韓主」一文的商榷》,《首都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1980年第1期。
- 方福仁,《後明韓主事質疑》,《江漢論壇)》,1980年第4期。
- 查慎行《人海記》卷上〈弘光年號〉:南渡年號,閣擬定武、弘光,拜天探籌,得弘光。冢宰張藐山曰:「光字上於文為火,清朝年號曰治從水。水能剋火,奈何。」果如其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