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府古代官职名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知府是中國古代的地方職官名,是府級行政區的地方官。原稱「知府事」,是指有其他官職者,臨時兼任此府的長官。據古代正史職官志(百官志)記載,唐朝時已有相近的權變做法,宋朝時正式設立州府級地方長官「知府事」,明朝時才最後有了以「知府」為名的地方官職。以職級論,明、清專職知府一般為正四品或從四品,約相當於省轄市、地級市正職。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8年8月24日) 由於好古,士人經常雅稱知府為太守、郡守、明府、府公、府君、使君、府尊、太尊、黃堂、五馬等。
知府是中國古代的地方職官名,是府級行政區的地方官。原稱「知府事」,是指有其他官職者,臨時兼任此府的長官。據古代正史職官志(百官志)記載,唐朝時已有相近的權變做法,宋朝時正式設立州府級地方長官「知府事」,明朝時才最後有了以「知府」為名的地方官職。以職級論,明、清專職知府一般為正四品或從四品,約相當於省轄市、地級市正職。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8年8月24日) 由於好古,士人經常雅稱知府為太守、郡守、明府、府公、府君、使君、府尊、太尊、黃堂、五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