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珍尼亞方案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維珍尼亞方案(英語:Virginia Plan)也稱倫道夫方案(英語:Randolph Plan)或大州方案(英語:Large-State Plan),是由當時的維珍尼亞州州長埃德蒙·倫道夫於1787年5月29日在美國費城召開的美利堅合眾國制憲會議上正式提出的一套新聯邦政府的組建方案,這一方案中最主要的特點就是設計了一個強大的兩院制立法部門[1]。該方案主要是由美國開國元勛詹姆斯·麥迪遜在等待其他代表到達期間所設計[2][3],並且也是唯一一個被大會中多數代表所接受而成為最終所制訂出的憲法的基礎,之後的整個會議最主要的工作日程就是對這一方案進行討論和修改。因此,詹姆斯也被稱為是美國憲法之父[4]。
Quick Facts 維珍尼亞方案, 創建日期 ...
維珍尼亞方案 | |
---|---|
維珍尼亞方案正面 | |
創建日期 | 1787年5月29日 |
保管地 | 國家檔案和記錄管理局 |
作者 | 詹姆斯·麥迪遜 |
目的 | 向美利堅合眾國制憲會議提出的一個新政府組建方案 |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