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市 (中華民國)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張家口市是中華民國大陸時期,三個政權先後以萬全縣張家口設置的市。分別是蒙疆聯合自治政府於1939年9月設立的自治政府首府——張家口特別市[1][2]:15,中共政權(晉察冀邊區政府)於1945年8月設立的邊區直轄市——張家口市[3]:54,中華民國政府(國民政府)於1947年6月設立的省會——張家口市[4]:164。行政區域小於今張家口市,大體是其下屬的橋西區[1]。
張家口市是中華民國大陸時期,三個政權先後以萬全縣張家口設置的市。分別是蒙疆聯合自治政府於1939年9月設立的自治政府首府——張家口特別市[1][2]:15,中共政權(晉察冀邊區政府)於1945年8月設立的邊區直轄市——張家口市[3]:54,中華民國政府(國民政府)於1947年6月設立的省會——張家口市[4]:164。行政區域小於今張家口市,大體是其下屬的橋西區[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