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性壟斷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經濟學和商業倫理上,強迫性壟斷(Coercive monopoly)是壟斷的形式之一,在這種壟斷下公司能夠自行控制價格和生產的決策,而無需受到任何競爭力量影響,因為所有潛在的競爭力量都已被阻絕於市場之外了[1][2]。儘管一些人注意到這種強迫壟斷也可能由公司自行達成,但幾乎大部分使用這一詞的人都是將其用以描述國家干預經濟而阻絕了競爭的情況。一些人則將這一詞定義為「所有透過強迫力量達成的壟斷」。
經濟學和商業倫理上,強迫性壟斷(Coercive monopoly)是壟斷的形式之一,在這種壟斷下公司能夠自行控制價格和生產的決策,而無需受到任何競爭力量影響,因為所有潛在的競爭力量都已被阻絕於市場之外了[1][2]。儘管一些人注意到這種強迫壟斷也可能由公司自行達成,但幾乎大部分使用這一詞的人都是將其用以描述國家干預經濟而阻絕了競爭的情況。一些人則將這一詞定義為「所有透過強迫力量達成的壟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