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春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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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春縣城,是位於臺灣屏東縣恆春鎮的一座城池,是清朝在牡丹社事件之後所設的恆春縣縣治所在,始動工興建於光緒元年十月十八日(1875年11月15日),光緒五年七月十五日(1879年9月1日)落成,是臺灣現存城池之中唯一保存所有城門的一座[註 1][1][2]。
Quick Facts 恆春古城, 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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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城的遺跡在日治時期的昭和十年(1935年)12月5日被指定史蹟名勝天然紀念物之一[3],戰後則在民國七十四年(1985年)8月19日公告為臺閩地區二級古蹟,後改為國定古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