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沙尼亞行政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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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沙尼亞是具有一層地方行政管理系統的統一國家。地方事務由地方政府自主管理。
自2017年行政體制改革後,愛沙尼亞下分79個地方政府,包括15個城市和64個鄉村市鎮。所有的市鎮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若干市鎮一起組成為一個縣(也有參考文獻稱為省),縣是中央政府的一個行政管理層[1]。地方政府的代議機構是市鎮議會,每四年直選一次。市鎮議會任命由市長領頭的地方市鎮政府。為了進一步的地方分治,地方政府可以成立權力有限的市區。現在只有塔林和希烏馬劃分成這樣的市區[2]。
除了行政區劃單位(縣和市鎮)之外,愛沙尼亞領土也劃分成不同類型的聚居點:村莊(愛沙尼亞語:küla)、小鎮(愛沙尼亞語:alevik)、集鎮(愛沙尼亞語:alev)和非獨立市(即不具市鎮地位的市,愛沙尼亞語:linn asustusüksusena)。後三者在中文裏會統稱為城鎮。一般來說村莊是人口稀少的鄉村地區或者少於300人的密集鄉村地區。小鎮、集鎮和非獨立市則是人口密集的城市地區,小鎮和集鎮一般至少有300人以上,非獨立市則至少有1000人以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