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鬥
政治活动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批鬥,在目前的漢語語境裏,常指中華人民共和國1949年建政後的一種政治運動形式,可理解為「批判」加「鬥爭」,但「批鬥」運動明顯帶有嚴重暴力和破壞,在文化大革命(1966-1976年)時期到達頂峰[2][3][4]。文革時期,批鬥者常把其認為有違毛澤東思想及意旨的人或事公開,亦有家人或同事互相舉報,然後進行批判,當中包括文字批評、公開侮辱、傷害肢體等,甚至殺害[2][5][6][7][8]。受批鬥的對象有時包括父母、親人、朋友、老師等,導致人際關係及社會道德崩壞[5][9][10][11][12]。批鬥通常以團體形式進行,例如舉行批鬥大會或「鬥爭會」,而具體鬥爭方式常包括剃陰陽頭、戴高帽、遊街、「噴氣式」、言語或肢體攻擊,甚至抄家、砸文物、破壞建築物等[3][7][8][13][14]。
一些評論認爲,自習近平2012年底出任中共中央總書記執政以來,文革式批鬥在中國社會出現回潮,主要體現為網絡上對部分人士的大規模言語攻擊,以及政府主導的全網抨擊甚至封殺[15][16][17][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