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合一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政企合一[1][2]:80、政企不分[3]:70是一個經濟學術語。反之稱為政企分開[4]:54[3]:70。 一方面,政府直接干預國有企業的日常事務[3]:70[2]:80。另一方面,企業在日常事務中具有某種行政性,兼有企業和政府管理職能[1][3]:70。
政企合一[1][2]:80、政企不分[3]:70是一個經濟學術語。反之稱為政企分開[4]:54[3]:70。 一方面,政府直接干預國有企業的日常事務[3]:70[2]:80。另一方面,企業在日常事務中具有某種行政性,兼有企業和政府管理職能[1][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