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分離
将教会和民事机构分割的原则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政教分離(英語: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指的是國家政府權力(凱撒即世俗王權)與宗教機構權力(基督即教會)的分割。
如《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中明文規定:「國會不得制訂關於設立國教或禁止宗教自由之法律。」
此外國家力量不援助、助長、壓迫各宗教團體。是現代政治學的一項原則,源於歐洲擺脫宗教控制的科學革命、啟蒙運動、文藝復興、宗教改革,並成為歐美政治學說主流觀點。
在世界上不少國家,仍然有宗教背景濃厚的政黨,不論是佛教、基督教、天主教或伊斯蘭教。宗教勢力仍對政府有影響力,不少政治人物與宗教團體有一定程度上的關係,宗教團體仍有力影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