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郡(越南語:Quận Tân Bình/郡新平[1])是越南胡志明市下轄的一個郡。面積22平方公里,2019年總人口474000人。
新平郡 Quận Tân Bình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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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 | |
新平郡在胡志明市的位置 | |
坐標:10°47′34″N 106°39′12″E | |
國家 | 越南 |
直轄市 | 胡志明市 |
行政區劃 | 15坊 |
面積 | |
• 總計 | 22 平方公里(8 平方英里) |
人口(2019年) | |
• 總計 | 474,000人 |
• 密度 | 21,545人/平方公里(55,802人/平方英里) |
時區 | 越南標準時間(UTC+7) |
網站 | 新平郡電子信息入門網站 |
地理
歷史
1976年5月20日,西貢-嘉定市革命人民委員會將新山和郡和新山二郡合併為新平郡,並重新劃分下轄各坊為第一坊、第二坊、第三坊、第四坊、第五坊、第六坊、第七坊、第八坊、第九坊、第十坊、第十一坊、第十二坊、第十三坊、第十四坊、第十五坊、第十六坊、第十七坊、第十八坊、第十九坊、第二十坊、第二十一坊、第二十二坊、第二十三坊、第二十四坊、第二十五坊、第二十六坊、第二十七坊、第二十八坊28坊。
1976年7月2日,越南正式統一,西貢-嘉定市更名為胡志明市[2]。新平郡隨之劃歸胡志明市管轄。
1977年6月22日,撤銷第二十七坊和第二十八坊,就近併入臨近各坊。
1988年8月27日,第五坊部分區域劃歸第四坊管轄,第五區庯、第六區庯劃歸第二坊管轄,第八坊併入第五坊,第十九坊部分區域劃歸第十八坊、第二十坊管轄,第二十一坊併入第十九坊,第二十二坊部分區域劃歸第十一坊、第十三坊管轄,第二十二坊剩餘區域和第二十三坊合併為第十坊,第二十六坊部分區域和第二十四坊合併為第九坊,第二十六坊剩餘區域和第二十五坊合併為第八坊,第七坊併入第六坊,第二坊部分區域和原第九坊、原第十坊合併為第三坊[3]。
2003年11月5日,以第十六坊、第十七坊、第十八坊、第十九坊、第二十坊5坊和第十四坊、第十五坊部分區域析置新富郡;第十三坊部分區域劃歸第十一坊、第十二坊和第十四坊管轄,第十四坊部分區域劃歸第十三坊管轄[4]。
行政區劃
新平郡下轄15坊,郡人民委員會位於第十四坊。
- 第一坊(Phường 1)
- 第二坊(Phường 2)
- 第三坊(Phường 3)
- 第四坊(Phường 4)
- 第五坊(Phường 5)
- 第六坊(Phường 6)
- 第七坊(Phường 7)
- 第八坊(Phường 8)
- 第九坊(Phường 9)
- 第十坊(Phường 10)
- 第十一坊(Phường 11)
- 第十二坊(Phường 12)
- 第十三坊(Phường 13)
- 第十四坊(Phường 14)
- 第十五坊(Phường 15)
經濟
新平郡經濟活動以商業、工業為主。
交通
新山一國際機場坐落在新平郡。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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