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應恆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方應恆,中國湖南巴陵人,中國清朝官員。 方應恆於1797年接替遇昌,於台灣擔任台灣府海防兼南路理番同知。品等為正五品的該官職隸屬於台灣府,主管全台灣船政治安業務及台灣南路之台灣原住民事務,相當於副知府。嘉慶六年(1801年),接替景文任漳州府知府一職,嘉慶九年(1804年)由景敏接任。
方應恆,中國湖南巴陵人,中國清朝官員。 方應恆於1797年接替遇昌,於台灣擔任台灣府海防兼南路理番同知。品等為正五品的該官職隸屬於台灣府,主管全台灣船政治安業務及台灣南路之台灣原住民事務,相當於副知府。嘉慶六年(1801年),接替景文任漳州府知府一職,嘉慶九年(1804年)由景敏接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