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國與美利堅合眾國關於南方諸島和其他島嶼的協定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日本國與美利堅合眾國關於南方諸島和其他島嶼的協定是日本與美國於1968年4月5日所締結的一項外交協定。該協定主要內容為將小笠原群島歸還給日本,因此也被稱為小笠原歸還協定。
此條目已列出參考文獻,但因為沒有文內引註而使來源仍然不明。 (2018年8月28日) |
日本國與美利堅合眾國關於南方諸島和其他島嶼的協定是日本與美國於1968年4月5日所締結的一項外交協定。該協定主要內容為將小笠原群島歸還給日本,因此也被稱為小笠原歸還協定。
此條目已列出參考文獻,但因為沒有文內引註而使來源仍然不明。 (2018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