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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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信片是一種具有通信性質的卡片式郵件。專供書寫文字,無需封函,即可交郵局寄遞。其正面為信封的格式,反面具有信箋的作用。一般在卡片的反面印有圖案(風景、繪畫、宣傳漫畫等等),在正面可以貼郵票等,寫收件人地址和郵件內容。優點是省貼郵票和不用信封,缺點是篇幅小而無隱密性。亦稱為「郵片」。明信片所寫的內容公開,可被他人所看見,內容通常不涉及私隱權之虞,故稱為明信。在某些地方明信片郵資較普通信函資費便宜。
此條目論述以部分區域為主,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觀點。 (2012年11月24日) |
依據中華郵政業務說明[1],一般民眾可自行印製明信片,但不得刊印「郵政」字樣及郵資符誌或類似花紋。中國郵政則規定縣及以上郵政企業經省級郵政分公司審批通過後,可以印製、發行帶有「中國郵政」字樣的明信片,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印製、發行的明信片可以印製郵資圖案。因此許多人會稱郵局發行之明信片為「郵政明信片」(postal card,其中帶郵資符者稱郵資明信片),而民間印製者則以泛稱之「明信片」(post card)指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