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刑部尚書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明朝刑部尚書,是明朝六部中刑部的最高級長官,別稱「大司寇」,負責掌管全國的刑名、徒隸、勾覆、關禁等政令,為正二品[1]。永樂遷都後,明朝設置南京六部,其實「南京刑部尚書」以及其他五尚書等職位,多為虛銜,多為參贊機務或養清望閒職之所,重要性已無關政體本身[2]。
明朝刑部尚書,是明朝六部中刑部的最高級長官,別稱「大司寇」,負責掌管全國的刑名、徒隸、勾覆、關禁等政令,為正二品[1]。永樂遷都後,明朝設置南京六部,其實「南京刑部尚書」以及其他五尚書等職位,多為虛銜,多為參贊機務或養清望閒職之所,重要性已無關政體本身[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