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立茲克建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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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立茲克建築獎[註 1](英語:Pritzker Architecture Prize)是全球最主要的建築獎項之一,有「建築界的諾貝爾獎」的美譽[2][3]。本獎於1979年由傑·普立茲克(英語:Jay Pritzker)和妻子辛蒂設立,由普立茲克家族資助,每年一度由凱悅基金會頒發,用以表彰「在世建築師,其建築作品展現了其天賦、遠見與奉獻等特質的交融,並透過建築藝術,立下對人道與建築環境延續且意義重大的貢獻」[4]。
普立茲克建築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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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對象 | 在世建築師,其建築作品展現了其天賦、遠見與奉獻等特質的交融,並透過建築藝術,立下對人道與建築環境延續且意義重大的貢獻。 |
國家/地區 | 美國 |
主辦單位 | 凱悅基金會 |
獎勵 | 100,000美元 |
首次頒發 | 1979年 |
應屆得主 | 山本理顯[1](2024) |
官方網站 | www |
普立茲克獎的授獎「無關國籍、種族、宗教或思想」[5];受獎者可獲得獎金十萬美元、獎狀,以及自1987年起增頒的銅質獎章一枚[6]。獎章背面的拉丁文銘刻——「firmitas, utilitas, venustas」(中文:堅固、適用、美觀)—源自古羅馬建築師維特魯威[7]。1987年前,受獎者可獲得限量亨利·摩爾雕像與獎金[6]。
自2009年起,執行董事瑪莎·索恩(英語:Martha Thorne)徵求往年得獎者、學者、評論家與其他「在建築領域具專業知識與興趣」人士的提名[5][8]。領有執照的建築師亦可在每年11月1日之前提出個人申請,其中於1988年獲獎的戈登·邦沙夫特便因此得獎[9]。評審委員會由五至九位「專家……公認在其建築、經濟、教育、出版與文化等個人領域具專業者」組成,負責商討、裁定並在隔年春季向公眾宣佈獲獎人選[5]。現任評審委員會主席為亞歷杭德羅·阿拉維納,此前的主席分別是J·卡特·布朗(英語:J. Carter Brown)(1979–2002)、第四代羅富齊男爵(2003–2004)、帕倫博勳爵(英語:Peter Palumbo, Baron Palumbo)(2005–2015)、格倫·馬庫特(2016–2018)和史蒂芬·布雷耶(2019–2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