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鬥
文革時期現象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武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大革命」時期不同群眾組織之間的武裝衝突,常發生於造反派與保守派之間或造反派內部,也發生於不同派系的紅衛兵之間[1][2]。1966年12月,上海康平路事件、重慶一二·四事件成為全國大規模武鬥的開端[3][4][5][6]。1967年1月,上海爆發「一月風暴」,毛澤東表態支持,引發各地群眾展開大規模奪權運動,並導致權力鬥爭[1][5][7];1967年夏,在江青提出「文攻武衛」後,武鬥迅速升級並導致中國大陸進入全面內戰狀態[8][9][10][11]。1968年夏,在中共中央和相關政府部門的干預下,全國各地的武鬥逐漸結束[9][12]。
武鬥形式從最開始的使用棍棒、磚頭,逐漸演變到使用自製步槍、輕重機槍、衝鋒鎗、迫擊炮、手榴彈甚至土炮裝甲車等[13]。武鬥者多為年輕人、死傷慘重;據學者估計,1967-1968年間,武鬥共造成了30-50萬人的非正常死亡[14][15],而據1996年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等四個部門合編的《建國以來歷史政治運動事實》一書記載,武鬥造成23.7萬餘人死亡、703萬餘人傷殘[16][17]。
截止1969年,被搶奪用於武鬥的各類武器裝備包括約187.7萬把槍支(一說是1,877萬)、14,828門火炮、271.9萬枚手榴彈等等[18][19]。嚴重的武鬥事件包括重慶大武鬥、四川瀘州武鬥、江蘇徐州武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