譬喻,或稱比喻,是在描寫事物或說明道理時,將一件事物或道理指成另一件事物或道理的修辭手法,這兩件事物或道理之中具有一些共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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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比喻的事物或道理」叫喻體,「用以比喻的事物或道理」叫喻依。「用來連接喻體和喻依的詞語(如「像」、「好像」、「好似」、「如」、「有如」、「如同」、「彷彿」等詞)」叫喻詞(或稱比喻詞)(*明喻和隱喻才有喻詞)。必須注意的是,譬喻修辭的相關術語,臺灣、中國大陸和香港之間略有不同。
朱自清另有「喻體、喻依、意旨」三分之說;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授蔡宗陽則將其中的「意旨」,改稱為「喻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