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縣中国的一种行政区划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自治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民族自治地方所使用的行政區劃單位,行政地位與普通的縣相同,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規定,自治縣與一般縣相比具有更多權限。2003年末中國大陸共有117個民族自治縣。[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