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量詞
漢語中表示事物或動作數量單位的詞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在現代漢語,量詞,或稱分類詞,可與數詞合用以指示事物的數量;也可與諸如「這」或「那」的指示詞合用,以指示特定的事物。分類詞是規範詞素,即分類詞本身並無任何含義,必須與一個名詞或其它實詞結合使用。每當名詞需要在前面用數詞或指示詞限定時,兩者之間必須要有分類詞。用數詞還是指示詞是由說話者決定的,但如果兩者都不使用,僅用一個光杆名詞,此時即不用分類詞。由數詞、分類詞、名詞組成的短語(如「一個人」)稱作「分類詞短語」。有語言學家提出,分類詞短語的使用可能比較少以語法為指導,而在說話者想要強調新的或是重要的信息時,更多地以文體或實際的強調點為指導。最後,除了這些用法,分類詞還可以以多種方式使用。當分類詞用在名詞的後面而非前面,或者疊用的時候,分類詞則可以表示複數或者泛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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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名詞有與之相關的一個或多個分類詞。舉例來說,諸如桌子、紙、床、凳子之類的平面狀物體用「張」作為分類詞,而細長狀的物體則用「條」作為分類詞。說話者如何選擇合適的分類詞(引申來說就是名詞如何歸類)是有爭議的問題。一些人提出,分類詞和名詞的配對基於名詞固有的語義特徵(例如所有「長」的物體共用一個特定的分類詞是因為它們固有「長」的特徵),而另有一些人則主張來自於更原型化的配對(例如「詞典」的分類詞來自於更一般的事物——「書」,其分類詞是「本」)。在普通話中,除了這些特有的分類詞之外,還有一個通用的分類詞——「個」。「個」經常(但不總是)用來代替其它分類詞。在非正式或是口頭語言中,比起特定的分類詞來說,母語者非常傾向於使用「個」這個分類詞,即使他們被問到的時候也知道哪個分類詞是「正確」的。最後,漢語中還有「不可數分類詞」,即不是特定於任何一個物體的分類詞。例如分類詞「盒」,可以用於成盒的物體,比如「一盒電燈泡」或「一盒書」,就算這些名詞有他們專用的分類詞也是這樣。總之,漢語有少則幾十、多則幾百個不同的分類詞,其數量取決於計數的方法。而且名詞和分類詞的配對也是多種多樣的,在不同的漢語方言中常常對同一個事物使用不用的分類詞。
許多接近漢語的語言具有類似的分類詞系統,引發了人們對漢語分類詞系統起源的推測。遠古漢語類似分類詞的結構是重複名詞本身,而不是使用單獨的分類詞。這種方式據證實早在公元前1400年就存在了,但是很長時間以後仍然沒有出現真正意義上的分類詞。起初,分類詞和數詞使用在名詞的後面而非前面,可能在公元前500年以後才移動到名詞之前。直到公元1100年左右,分類詞的使用才成為漢語語法強制使用的詞素。不同的名詞與其特定的分類詞關聯的時間各不相同,最早的可能表示具有一定文化價值的事物,諸如「馬」和「詩」之類。很多現在的分類詞起初完全是名詞,後來其語義逐漸淡化,有的詞語最終就只作為分類詞使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