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爵位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法國爵位(法語:Pairie de France)是法國貴族間一種世襲的區別。法國爵位出現於中世紀的1180年,廢除於法國大革命時期的1789年,但在波旁復辟時又重新出現,此間設立的貴族院有和英國上議院相似的立憲功能。1831年10月10日,眾議院以324票對26票廢除了世襲貴族制,但終身貴族依舊存在,直到貴族院和爵位在二月革命後被明確廢除。
法蘭西貴族(法語:Pair de France)受人尊敬的頭銜和地位只由法國貴族中最高貴的成員持有[1]。因此,法國貴族與英國貴族(英語:British peerage)不同,因為大部分一般的法國貴族,從男爵到公爵,都不是法蘭西貴族。[2]法蘭西貴族的頭銜是一種特別的榮譽,只授予一小部分公爵,伯爵和天主教會的主教。在這方面,它與西班牙大公的級別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