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第電磁感應定律
電磁學基本定律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法拉第電磁感應定律(英語:Faraday's law of electromagnetic induction)常直接簡稱為「法拉第定律」,是電磁學的一條基本定律,也是變壓器、電感元件及多種摩打、發電機、螺線管的根本運作原理。定律指出:[1]
“ | 任何封閉電路中感應電動勢大小,等於穿過這一電路磁通量的變化率。 | ” |
此定律預測磁場如何與電路相互作用以產生電動勢,這種現象稱為電磁感應。
雖然約瑟·亨利在1830年的獨立研究中比法拉第早發現這一定律,但其並未發表;米高·法拉第則於1831年發現此定律,命名為法拉第定律。
本定律可用以下的公式表達:[2]
其中:
電動勢的方向(公式中的負號)由楞次定律提供。「通過電路的磁通量」的意義會由下面的例子闡述。
傳統上有兩種改變通過電路的磁通量的方式。至於感應電動勢時,改變的是自身的電場,例如改變生成場的電流(就像變壓器那樣)。而至於動生電動勢時,改變的是磁場中的整個或部份電路的運動,例如像在同極發電機中那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