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死刑制度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死刑是泰國的其中一種法律制裁。 根據泰國的刑法,有35個罪名可被判死刑,包含販毒。泰國是36個仍然執行死刑的國家之一[1][2],最後一次執行死刑為2018年6月18日,受刑人為一名26歲的強盜殺人犯。 根據泰國法律,泰國王室有權力特赦死刑犯[2]。
死刑是泰國的其中一種法律制裁。 根據泰國的刑法,有35個罪名可被判死刑,包含販毒。泰國是36個仍然執行死刑的國家之一[1][2],最後一次執行死刑為2018年6月18日,受刑人為一名26歲的強盜殺人犯。 根據泰國法律,泰國王室有權力特赦死刑犯[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