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文物保護單位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洛陽市文物保護單位,是洛陽市政府公佈的轄區內市級文物保留名單,截至2018年已公佈四批,總計288處,包括古遺址106處、古建築97處、古墓葬53處、石刻10處、石窟寺2處、近現代文物20處。[1][2] 洛陽市境內的其他級別的文物保護單位,包括世界遺產3項6處(參看)、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43處45項、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22處。
洛陽市文物保護單位,是洛陽市政府公佈的轄區內市級文物保留名單,截至2018年已公佈四批,總計288處,包括古遺址106處、古建築97處、古墓葬53處、石刻10處、石窟寺2處、近現代文物20處。[1][2] 洛陽市境內的其他級別的文物保護單位,包括世界遺產3項6處(參看)、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43處45項、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22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