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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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鄉是1890年代以後,中國使用的一個軍事術語。最初,是指清廷以軍事手段解決、消滅鄉村地區的土匪、盜匪等犯罪勢力的通行做法[1]:95。進入中華民國時期後,成為國民政府和大日本帝國傀儡政權消滅反政府、反抗勢力的通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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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政府派遣軍隊或武裝力量去鄉村清查任何可藏匿之處所,並針對可疑人士實行拘捕、處決。自清末清鄉[1]:97,即對可疑人士就地正法、即刻處決。清鄉通常是國家或佔領地之內有出現危及政府的統治,又或者因治安不良而使國家動蕩不安,對於匪徒、亂黨、煽動份子等人士加以掃盪。簡言之,清鄉目的就是「肅清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