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革屠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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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目是關於文化大革命期間(1966年—1976年)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南省的屠殺事件。文革期間湖南省下轄103個縣,依據撥亂反正、改革開放以後公開的76個縣的縣誌,寧遠縣死亡人數最多、達1093人,各縣在文革期間平均非正常死亡80人[3];亦有學者得出全省各縣平均非正常死亡147人的數據[4]。 但研究學者普遍認為,1967年8-10月發生的道縣大屠殺是湖南最為嚴重的文革屠殺事件,道縣實際死亡4519人(但縣誌只報道了7人死亡),而此次大屠殺共造成零陵地區包括道縣、寧遠縣在內的10餘個縣市共9093人死亡(7696人被殺、1397人被逼自殺)[3][5][6][7][8][9]。受道縣屠殺影響,1968年7-9月發生的邵陽縣大屠殺共造成991人死亡(322人被殺、669人被逼自殺),但有學者稱實際死亡人數達數千人[10][11][12]。此外,湖南漵浦等地區也有屠殺事件發生[11][13]。
湖南省是文革時期屠殺情況最為嚴重的省份之一,屠殺主要發生於1967-1968年間,主要針對的是當地的黑五類分子(「地、富、反、壞、右」)及其親屬,具體由各地方政府、革命委員會、人民公社、生產隊、武裝部、民兵等組織實施[5][7][8][11][14]。在此後湖南的「一打三反運動」中,亦有許多人被迫害致死,其中一些地區的造反派頭目、革命委員會領導被整肅甚至槍決[12][15]。文化大革命結束後,部分屠殺事件的受害者獲得了中共中央及湖南省委的平反及一定賠償,部分屠殺參與者獲得了刑事審判或被開除黨籍[12][14][16][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