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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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物保護單位,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南省文物局提出,報湖南省政府批准,上報國務院備案,正式對外公佈並豎立標誌的湖南省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截至2011年底,湖南省已經公佈了9批文物保護單位。
- 第一批:湖南省人民委員會1956年7月24日公佈,共75處
- 第二批:湖南省人民委員會1959年1月24日公佈,共59處
- 第三批:湖南省革命委員會1972年9月1日重新公佈,共99處[1]
- 第四批:湖南省人民政府1981年7月15日公佈,共10處
- 第五批:湖南省人民政府1983年10月10日公佈,共154處,包括:[2][3]
- 革命遺址、革命紀念建築物:57處
- 古建築、歷史紀念建築物:51處
- 石刻及其他:17處
- 古遺址、古墓葬:29處
- 第六批:湖南省人民政府1996年1月4日公佈,共61處,包括:[4][5]
- 近現代遺址、近現代紀念建築:24處
- 古建築、紀念建築物:19處
- 石刻及其它:2處
- 古遺址、古墓葬:16處
- 第七批:湖南省人民政府2002年5月19日公佈,共116處,包括:[6]
- 近、現代紀念建築物及重要史跡:41處
- 古建築、紀念建築物:61處
- 石刻及其他:4處
- 古遺址、古墓葬:10處
- 2002年9月16日補充公佈1處
- 第八批:湖南省人民政府2006年5月31日公佈,共82處,包括:[7]
- 古遺址:12處
- 古墓葬:2處
- 古建築:36處
- 石窟寺及石刻:3處
- 近現代紀念建築及重要史跡:24處
- 其它:5處
- 第九批:湖南省人民政府2011年1月24日公佈,共456處,包括:[8]
- 古遺址:47處
- 古墓葬:31處
- 古建築:199處
- 石窟寺及石刻、壁畫:13處
- 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163處
- 其它:3處
- 第十批:湖南省人民政府2019年2月28日公佈,共254處,包括:
- 古遺址:28處
- 古墓葬:9處
- 古建築:80處
- 石窟寺及石刻:3處
- 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132處
- 其它:2處
- 第十一批:湖南省人民政府2021年12月31日公佈,共142處,包括:
- 古遺址:12處
- 古建築:4處
- 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126處